各学院:
在高校基础数据填报过程中,发现有的实验室名称与功能不相符,有的实验室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。在2025年4月份教务处牵头上报专业数据信息中,相关学院有新增实验室、有对实验室进行调整的。
为规范实验室的管理,对新增和调整,以及计划废止的实验室进行统计,履行程序上报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,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执行把相关的实验仪器设备落实到实验室名下。
各院部认真对实验室进行梳理,填写“实验室建设申请表”(见附件)。
提交材料:“实验室建设申请表”纸质版送至一号办308室,电子版发送到294067943@qq.com邮箱。
提交截至时间:2025年6月18日下班前
联系人:杭老师
联系电话:5510258
实训管理中心
2025年6月6日
(撰稿:刘涛 终审:刘开绪 编辑:杭琰)